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日语、俄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命题外,其他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各科命题范围不超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
(三)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已在《2007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四)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3日、14日进行。
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工作执行教育部《2007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及北京教育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五)阅卷
阅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阅卷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2日。
(六)成绩发布时间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11月3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和声讯台发布成绩(声讯台和短信查询方式附后);11月5日前区县成招办向考生发放成绩单。专业课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通知考考生。
考生查询文化课统考成绩网址:www.bjeea.cn
四、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2007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录取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第二批录取高起本与专升本;第三批录取高起专。录取工作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以及考试诚信记录的基础上,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录取时,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