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网报号,本人居民身份证,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京参加报考和学习的人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符合条件的考生,区县招办为其办理确认手续,需在复印件上盖验印章并签字。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过期不予办理。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及其它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还必须在9月8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加试专业课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
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选报:
报考高中起点的考生在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一个专业;在高中起点本科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二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专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如同意调剂,可选填“相近学习形式、相近专业、就近院校”等调剂方式。
考生只能兼报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高起本可以兼报高起专。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以下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以下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公安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1.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