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网上交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退费:
1、现场报名确认时认定不符合报考要求
2、2005年9月7日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由于网上付费操作不当,造成重复付款
关于退费的政策和条件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帐户,请考生报名后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退款到账通常需要一周,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首信公司联系。
电话:(010) 96102(24小时普通市话)
(010) 82020260
(010) 88511155—6817,6826,6811,6822
四、网报后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在网报后,前往区县招办确认,须按本人在网上选取的报名确认点和日期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手续,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
到时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网报号
身份证原件(25岁以上(1981年2月28日前出生)或少数民族考生需要复印件1张)。
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B5复印件1张(19岁以下考生(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
照顾证明原件和B5复印件1张(符合各类照顾条件的考生)。
暂住证(外地考生)
2、前往的区县确认点,必须是网报时选择的区县确认点。
3、网报期间请认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在报名点确认时将不能更改。
4、如果网上交费不成功,可以在报名确认时在区县报名点补交费。对于网上多次交费的考生,考试院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到银行卡中,考生可查验银行卡交易明细。
报名期间各区县成招办设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